有相律儀身不犯, 無相律儀心必行。 心身不染塵清淨, 身他兩利道果成。
「
」
民國44年11月20日,於台南火山碧雲寺傳大戒開示:
祖師云「夫法本無生,哪有能所?有能有所,則有去來。有去有來,則有生死;無去無來,方是涅槃;涅即不生,槃即不滅。不生不滅,即無言可說。雖然如是,即今上堂依據,又作麼生會?」
良久,振錫,云:
文殊菩薩唱有言,維摩居士示寂然。
果能識得言無言,許汝見得法身邊。
後又開示廣求福慧,普結善緣法,云:
夫培福修德者在當前一念之心,有財者用財培之,無財者用言培之;以財培者,供養三寶,齋僧佈施,莊嚴塔寺,印刷經典。用言培者,讚嘆三寶,勸導人民,使得各個人心向上善,趨行道德,不擾亂社會,輔助國家安寧,家家仁讓,彼此和睦…
民初高僧與蔣中正,左三【慧三祖師】,右二【道源法師】
民國45年(慧三長老56歲),於觀音山凌雲寺覺淨老和尚傳授大戒中任羯摩和尚,開示:
定力相應智慧生,煩惱斷盡絕凡情。
法身圓滿真空現,心念清淨佛道成。
夫法者,一真法界之法也。此法不從自生,不從他生,不示共生,不是無因生;因緣合和,待機而生,不生亦不少。所謂「人人本有,物物不缺」,證諸佛而不增,沉六趣而不滅,本來如是之法也。然而仍應實行,方有無上菩提之果。
振錫云:
說即是無說,未可有執著。
真如實際理,悟了即諸佛。
說即是無說,未可有執著。
真如實際理,悟了即諸佛。
民國45年敬德師父受具足戒,上堂說法:
夫心法者,西來大意之法也。此法不從口授,不從耳聞,必須仁者自心親悟,若從他得,皆非實法,仁者會麼?若有會得,許爾當下見得本來面目;若是不會,但爾參看。
彈琴要知音,傳法要印心。
仁者明此意,徹悟即在今。
良久,振杖,云:
在佛事門中,不捨依法,所謂「門門皆是,法法皆真,粗言即細語,皆歸第一義。」若在真如門中,不受一塵,所謂「門門皆非,法法皆空,五法三自性具遣,八識二無我皆離,證到佛果,亦無佛果可成也。」然則,修持必須從有言說而入無言,空亦不著。
世諦事事有,真諦法法空。
中道明兩是,離是和離非。
民國48年,於屏東東山寺擔任羯摩和尚,開示:
被物轉者是妄想,能轉物者是妙明。
橫掃太空無點滴,乾坤朗照一月精。
有相律儀身不犯,無相律儀心必行。
心身不染塵清淨,身他兩利道果成。
民國50年,於基隆正道山海會寺擔任羯摩和尚,開示:
四大本空,五蘊非有,真諦義也。無說而說,無聽而聽,無供養而供養,無受食而受食,俗諦義也。若有執著,則功德小,若不執著,則功德大,即三輪體空也。
偈曰:
三輪妙用能所空,三障消除與佛同。
真俗二諦顯妙理,福德智慧永無窮。
先於靜處(如深山)修小乘定,次於動處(都市)修大乘定,功夫純熟,動靜自主,以修如來大定也。 偈曰:
二乘心量小,歡喜靜處修。
菩薩心量大,捨權騎白牛。
民國51年,於高雄縣大崗山大超峯寺傳大戒,升堂說法:
夫青山綠水盡是法王之身。青山不動,以表法王常在,綠水常流,以顯般若妙用。
民國52年,於台北市圓山臨濟護國禪寺傳大戒,為羯磨和尚,上堂說法,云:
夫遠道來山擁護戒壇,衛護法王,讚敬新戒,遵佛遺教,堪稱三寶弟子。然而設上堂齋,財施也,擁護戒壇,身施也,敬讚新戒,口施也,遵守遺教,心施也。如此三業清淨而不著,可謂三輪體空,能所雙忘也。